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开阳县交警大队结合《开阳县公安局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打击非法飙车方案》要求。近日,开阳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3年8月1日,开阳县交警大队利用永温镇赶集天,中队负责人胡磊积极联合永温镇政府、城管、安监在辖区派出所门口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重点查处摩托车涉牌涉证、不戴安全头盔、无强制保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逆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执勤民警胡磊在对从永温方向往高云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不配合执勤人员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执勤民警果断将其制服。经查,驾驶员叫简兴波(身份证号:520121199008231218,现住开阳县双流镇刘育村大元组),车牌号为贵AL5558,未戴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现已暂扣摩托车,并对驾驶员简兴波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行动中,检查过往摩托车200余辆、查处摩托车涉牌涉证5起、不戴安全头盔13起、违法规定载人3起、非法安装“响管”1起。该大队也将不断开展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