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实效
支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了督察小组,实行支队领导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深入路面一线,对各大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要求各大队进一步强化道路秩序管理,加大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合理选择整治时间、路段,提高整治的针对性
整治时间的选择,支队根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在城区,按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和依法办理醉酒驾驶犯罪案件》要求,分别在中午13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凌晨2时组织精干警力,对过往的轿车为重点逐个进行检查。在农村地区,主要在节庆、婚丧嫁娶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加强拦查。整治区域的选择,支队民警重点布控在酒店、餐馆、饭店集中地等娱乐场所聚集地,城镇的主要路口及城乡结合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三、科学部署勤务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支队一是充分利用GPS定位系统,对所辖的警车进行统一调度,增强了查处酒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实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勤务制度。二是采取定点设置固定执勤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专门组织警力,在重点路段沿线进行警车巡逻,发现有酒后嫌疑的车辆,通过对讲机通知前方堵截或者由巡逻车辆当场查纠,务必形成对酒驾行为严管高压的整治态势。三是采取异地用警的方式,提高酒后驾驶查缉的有效性,逐步形成全力查处酒驾的强大声势。
四、建立整治制度,扩大整治效果
一是建立“酒驾违法”信息库。为加强重点群体监管,基层大队把酒后驾驶作为日常重点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涉及酒后驾车的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酒驾违法”信息库。二是纳入民警日常勤务。公安交警部门在每次的工作安排中,把查处酒后驾驶执法工作作为基层大队民警日常的执法工作项目,长期进行。三是建立抄告抄送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驶以及涉及公务车辆的,及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并一律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并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