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交通运输局抽调执法人员48人、执法车辆12辆参与市区摩托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自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接到召开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知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北林高度重视,即指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许兆伟、市交通执法局邓博文局长召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准备工作。在2012年12月5日召开的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工作会议上,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北林在会议上发言表态:“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既有责任又有义务维护好市区交通运输秩序,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动员会议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专门成立了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打非”工作方案,明确“打非”工作目标。 二、全力参与整治行动。一是划分整治责任区域。我们将茂名市区划分为河东、河西、官渡、火车东站四个整治责任片区,分别由市交通执法局四个执法大队负责,全力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营运摩托车行为。各责任大队认真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到位。并指定一名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专门负责及一名专职联系人,全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与市区派出所的联系。各辖区派出所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能够迅速、及时处置。例如1月9日下午站前四路市客运中心站门前发生摩托车司机使用摩托车后视镜打伤执法人员的事件,站前派出所接报后马上出警到场妥善处理。 三、深入推进整治。根据前阶段在集中行动中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我们及时召集会议研究,提出要攻坚克难,科学应对,调整策略,以变应变,务必在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完成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专门印发《关于印发配合公安交警整治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从四个方面入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在市委市政府门口、人民医院、供水大楼对面、明湖商场、体育中心门口、河西车站、河西市场、石油化工学院、中医院、新湖公园东门口、茂东火车站、茂名客运中心站等对摩托车非法营运集中的路段及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最大限度管控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加强联动执法,市公安交警派出10人配合,发挥联动执法的最大效应。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查获的非法营运摩托车,严格依法执行处罚上限标准,不松口、不手软,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检查督促。派出督查人员定期、不定期到整治现场巡查,重点对执法人员的仪容风纪、执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与市纪委、监察、纠风、交警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