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委、盟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部署,8月9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安监科、兴安盟路政支队和公路局路政支队对在建公路工程乌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深入项目建管办、各施工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了各施工现场开设临时道口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运输作业车辆安全行驶及指挥情况,施工现场及预制场、拌合站安全用电情况,施工现场基坑安全防护工作情况,汽柴油储运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平安工地”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组现场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禁各公路施工单位占道施工,必须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在增设的临时道口前50米处设置明显标准的警示标志,道口处设置安全闪光灯。设专人在现场持旗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保障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安全和社会车辆安全畅通。二是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施工,规范施工现场及预制场、拌合站安全规范用电,规范汽柴油储运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悬挂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此次共检查公路施工企业12家,发现隐患30余处,口头整改10余处,现场整改20余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并督促要求项目建管办对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要求进行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