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大队积极采取“三个突出”措施,全面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服务于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突出抓好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培训与实际工作应用。以实用的角度,加强全体民警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使民警掌握办公软件的使用以及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方法,会用计算机进行文本编辑、表格制作、查杀计算机病毒、公文流转、电子邮件收发等,会应用公安信息系统查询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被盗抢机动车、在逃人员等信息。
二、突出抓好科技装备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通过加强培训,保证一线民警能熟练掌握利用测速雷达、道路监控系统、数码相机、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查纠闯红灯、超速、违章停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现场和非现场处罚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科技装备的应用,提高非现场处罚率和案件的侦破率。
三、突出抓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违法处理系统的应用。坚持“路面执勤民警将处罚决定书24小时内交回大队,由大队处罚办录入”的原则,一是规范录入数据,按照要求,将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凭证等由民警开据的各种单据录入系统;二是及时录入数据,按照要求在48小时内将各类单据录入系统;三是准确录入数据,严格按照交管平台数据采集规范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