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延边州旅游业已经进入旺季,根据高峰期旅游车辆数量多、乘员多的实际,延边州交警支队适时调整工作措施,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的客运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近期,联合州安监局、交通运管、州旅游局等部门利用2周时间对全州13家旅游汽车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标准为《延边州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督查考核标准》。
期间,联合检查组深入各企业进行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旅游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情况。同时,组织联合执法小分队上路检查,重点对是否携带道路运输证、上岗证、乘务员证,车辆消防安全,是否超员,县内、县际旅游车跨地区经营时是否有行管部门发放的旅游车包车单,导游是否携带导游证、团队行程单等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记录不全、GPS监控平台监管不力等情况,已经责令其限期整改。共检查旅游车辆20余台,班线客车50余台,货运车辆20余台,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车辆20台,有效地维护了全州旅游车辆的运行安全。通过加强旅行社使用车辆的监督管理,突出道路交通旅游安全监管,加大工作力度,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旅游事故的发生。一是协调公布旅游运输企业名录。州支队协调州旅游局、交通运管部门,在全州媒体、网站公布具备合法资质、车辆状况好、驾驶人员资质符合规定的旅游运输企业的名录,并监督旅行社使用经公布的合法资质运输企业的车辆,杜绝“黑车”、“病车”上路。二是及时提醒旅游局加强旅行社签订规范用车合同的监督。积极主动与州旅游局、交通运输部门协商,监督旅行社统一使用“旅行社租用车辆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道路交通旅游事故的责任主体、安全保险、赔偿标准、善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三是检查落实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情况。抓紧落实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投保率必须达到100%,对拒不投保的旅行社,依据有关规定,严厉予以处理。四是严厉查处违规使用车辆行为。通过各种专项检查方式,检查旅行社规范使用车辆行为。对于使用无合法资质车辆、驾驶人员的旅行社及时给予严厉查处。五是合理编排旅游行程计划。监督旅行社依据有关规定,合理编排旅游行程计划。行程计划必须确保驾驶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严禁旅行社要求旅游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延吉大队、敦化大队、珲春大队、安图大队为加强旅游车辆安全管理,联检期间也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清理行动,对不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旅游客运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安装GPS定位装置的旅游客车,一律停止营运,整改后运行;对从事旅游车辆驾驶员严格检查,对没有从业资格的,没有达到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停运,并追究相关责任。组织开展了一次教育行动。大队与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对从事旅游运输的企业、旅行社安全负责人、驾驶员集中开展了一次开展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宣传教育活动,紧绷“安全弦”,坚决杜绝发生旅游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开展了一次整治行动。加强对旅游车辆路面检查管控力度,集中开展对旅游车辆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打击行动,坚持打击常态化,严厉查处,绝不留情。组织开展一次清网行动。组织警力对存在超速等违法信息的从事旅游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清网,对逾期未检测的旅游车辆全部进行停运,检测合格后参加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