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有关单位:
2013年中秋节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工作,给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畅通、高效便捷、文明有序的出行服务,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科学分析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与往年相比,影响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客流量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因素是杭甬高铁已开通、国庆节期间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继续免费通行,更多市民将选择乘坐高铁、自驾游出行,这将对由绍兴开往高铁通达城市的客运班线以及短途市际客运班线带来较大冲击。据初步预测,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我市道路客运总量达324万人次(不包含城市公交),日均客流量将比去年同期下降10%左右;市区公交客运总量将近200万人次,日均客流预计较去年假期有所下降。全市水上旅游客运量将达10.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将达37.21万人公里,分别为去年同期的96.1%和96.7%,较去年同期总体略有下降。目前,全市保有运力基本能满足中秋、国庆期间的旅客出行需求。
中秋、国庆期间的交通运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工作原则,科学预测运量,优化运力结构,加强安全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应急保障。届时,市局将组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集中督查各县(市)局和市直交通有关单位在运力保障、安全生产、保畅措施、行业维稳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合理调度运力,精心部署落实
各单位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车船运力,制订周密可行的假期运输方案。要密切关注假日期间运输动态,根据客流变化适时调配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加强重点线路监控,及时增开包车(船)或加班车(船)。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城市公交、出租运力的合理调配和正常运营,做好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相关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按照规定的免费车辆和时限范围抓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运输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公路部门要全力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加强巡查、维护工作,特别是增加大、中桥梁、隧道和易发生交通事故公路路段的巡路频次,统筹安排养护施工计划,做好路边环境整治,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公路施工地段要及早向社会公布信息,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标志和设施,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运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节前、节中要深入运输企业、车站等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杜绝安全技术性能无保障、消防设施缺失、车况老旧车辆投入节假日运输,切实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与此同时,要重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品车辆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另外,还要会同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港航(海事)部门要加强航道巡查养护,确保水路畅通,并重点加强对旅游风景区、渡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非客船载客以及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联系,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质监部门要做好假期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监管,督查项目业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结合2013年全市交通行风评议工作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尤其是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秩序管理,加强假期一线巡查执法人员力量,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并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严肃查处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各客运车站要增设售票窗口、方便旅客购票,重点照顾老弱病残旅客,增派服务人员,保持车站整洁,为乘客创造优质舒适的候车环境。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合理规范设置收费站专用免费车道、临时交通标志牌,引导缴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并根据车流量情况配足收费人员,开通开足收费车道,努力保障车辆安全便捷通行。
五、开展排查调处,维护行业稳定
要巩固提高“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成果,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内容,在中秋节至国庆节前夕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重点针对用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等客运市场管理、拖欠工程建设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改制等问题进行排查调处,全面排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项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措施和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积极妥善化解处置,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努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六、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通讯畅通。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和险情,并强化各项信息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根据各类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中秋节至国庆节前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化解情况,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通过OA或传真报局运安处,联系人,文龙,电话:85338866。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在每天16:20前向局值班室(电话:85160102,传真:85160102、85161665)报送当天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及稳定情况(无事报平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旅客滞压站等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向局值班室报告;市运管处、港航局、公路处、交通质监站分别于9月22日、10月8日上午9:30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道路水路运输整体情况(含同期比较)以及安全生产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局运安处,联系人:文龙、李秀娥,电话:85338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