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升市区内的交通秩序,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珲春大队充分发挥交警部门职责并积极顺应珲春市获批国际合作示范区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着手于全方位、大力度的交通秩序整顿,为树立文明、安全的城市形象提供有力依据。
一是坚持包保责任制度。此次市区交通秩序整顿由主管市区副大队全权负责,对各交通乱点的实地踏查,警力安派,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处进行全面的开展和指挥。同时,市区中队作为主要工作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以严管高压的态势确保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最佳实效。
二是明确任务工作重点。将市区范围内的购物中心商业街路段、建材街路段、东市场东侧路段等繁华路段及示范街道为重点管理整顿对象,对以上各路段两侧人行道及商铺前的停车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将不按标准停靠车辆以及在不按车道行驶的车辆予以罚款处理。
三是完善和增设交通设施、标示。选派交通设施中队警力对市区内的交通设施及标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记录,对需增设和完善的校园周边及单行线区域交通设施利用最短的时间予以完成。目前,大队已将二高中西侧红绿灯时间进行了更为科学的调整,为三十五处路段安装了减速带,完成总安装量的百分之八十。
四是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打严处。将市区容易发生的非法抢占车道、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辆进入市区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采取普通巡查结合突袭检查的模式予以整治,最大程度上提高市区的出行及行车质量,为群众的出行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