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地做好《刑法修正案》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掀起了“拒绝酒后驾驶”的热潮。由于宣传到位,由饮酒和醉酒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酒驾”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局请示汇报,取得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对“醉驾入刑”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大了对“酒驾”特别是“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驾入刑”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大队积极把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酒驾”的指示精神向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汇报,对敦化市如何整治好“酒驾”积极献言献策,经多次汇报和积极谏言,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对“酒驾”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醉驾入刑”等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并专门召开了《刑法修正案》后的宣传工作会议,市领导要求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酒驾”的宣传工作,在敦化市坚决杜绝和解决酒后开车的问题,随后,各乡镇、各单位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了有关整治酒后驾车的宣传标语,按着市政府的要求,在大队的精心指导下,市区的大街小巷,各乡镇、行政村的主要路口,企事业单位、学校,城市各社区门前等都挂上了禁止酒驾的宣传标语,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止酒驾宣传战役在全市铺开,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禁止酒后驾车的舆论氛围。
二、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对整治“酒驾”的宣传。为了把《刑法修正案》后的禁止“酒驾”宣传工作做实,大队领导潜心研究宣传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有可能的舆论资源,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敦化日报》和市广播电视台广泛宣传。大队积极和《敦化日报》社和市广播电视台联系,将《刑法修正案》后的交通法规在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反复播放,突出强调“醉驾入刑”这一厉害关系,告诫广大驾驶员“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作为驾驶员绝不能触碰“酒驾”这根“高压线”,使禁止“酒驾”宣传再一次深入人心。二是大队宣教中队编写宣传资料,扩大对整治“酒驾”的宣传。整治“酒驾”宣传开始后,宣教中队编写了以“醉驾入刑、遵守交法、文明出行、平安幸福”为主要内容的《致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倡议书》和《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各一万张下发到企事业单位及驾驶员和中小学生手中将平安与温馨传递给各界。三是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消除死角。为使禁止“酒驾”宣传不留死角,大队针对农民朋友近年来买车多,开车进城办事愿意喝酒,容易导致“酒驾”等问题,积极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利用乡镇广播插转台将《刑法修正案》中的交通法规集中反复播放,使禁止“酒驾”的舆论宣传遍布城乡农村。四是利用开放的业务窗口定点向群众宣传。《刑法修正案》颁布后,大队在车辆管理所的办理牌照、检证换证、车辆检测、处理违法行为等主要业务窗口,摆放了由大队编写的 “致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前来办业务的群众,把“酒驾”宣传搬到了家门口。
三、充分发挥各交警中队作用,主动深入抓好整治“酒驾”宣传工作的落实。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好整治“酒驾”宣传工作,大队做到积极主动出击,由大队各副大队长专门负责,带领三个市区中队和五个公路中队,深入到市区四个街道八个社区和农村十六个乡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力争全市驾驶员都受到教育。一是市区中队和公路中队深入到自己的辖区,在市区主要街道、农村乡镇政府门前、村屯各主要路口悬挂禁止“酒驾”的横幅和张贴标语。二是充分利用农村的集市,利用农村大集上赶集人多的特点,集中发放宣传单、播放光碟,展示交通案例板,从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三是宣教中队到客运企业、驾校讲课,对驾驶员进行面对面教育。客运企业及驾校是开展禁止“酒驾”宣传的重要部门,大队在开展禁止“酒驾”的宣传中,始终把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作为重点,坚决营造“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