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举查获三起残疾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案件,旨在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献礼。
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会战,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在积极分析、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拳出击,时刻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切实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错时上岗和日常执勤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5月10日15时45分许,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牟军革带领民警在胜白公路0公里900米处巡逻执勤时,发现3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不稳,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呼吸酒精含量检验测试驾驶人何某、李某、尹某均达到醉酒状态,民警立即将三人带到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采集血样、化验,经检验鉴定机构鉴定驾驶人何某、李某、尹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39mg/100ml、111mg/100ml、1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于当日对何某、李某、尹某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驾驶人何某、李某、尹某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