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车驾管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车辆管理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州车辆管理所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所的各项业务,提高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水平,州支队决定在全州车辆管理所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5月20日至7月20日)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大队要成立以 “一把手”为组长,纪检监督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市)车驾管工作实际,对省总队整治方案每个阶段内容,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抓整改、一点一滴见成效。州支队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各大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大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各大队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认识不深刻不放过,问题不找准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抓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民警该调整的调整,该追责的追责;对管理上的问题,要完善程序和制度;对场地设备的问题,要及时调整更新,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实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的目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大队要进一步完善车管所内部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流程,严肃工作措施,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管措施,形成常态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手段,发挥科技监督监控作用;建立健全与交通主管部门、质检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驾校、检测机构违法、违规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大队按照总队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每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向州支队报送,具体报送时间为:5月29日15时前、6月13日15时前、6月27日15时前、7月18日15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