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总队和州支队下发的《关于做好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区域统一行动周工作的通知》要求,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5月25日至31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遮挡号牌、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创建活动区域统一行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一、召开专门会议,提前部署工作。为确保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区域统一行动顺利进行,大队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中层领导会议,对每日的统一行动整治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和研究,由副大队长刘海龙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并要求全体民警克服厌战情绪,细化分工,严格履行本职工作。
二、集中进行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为全面深入的开展好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大队适时抓住本次创建活动区域统一行动周为宣传平台,编织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警民联系网,紧密结合“龙井市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深入老头沟镇和开山屯镇集市、河西、安民、龙门、文化、天图社区、北安小学、东山小学、龙井五中、安民小学、龙井四中、龙井一中等校进行交通宣传,积极为示范公路创建营造氛围。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大队将老四商店、防疫站、粮库、水泥厂和开发区中队门前设为固定检查点,严查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遮挡号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落实每50公里一台警车包路段责任,加强公路巡逻次数, 将3套移动技术监控设备投放到路面,每天开机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重点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监控。
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区域统一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3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饮酒驾驶6起,无证驾驶4起,超速213起,超员2起,超载21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7起,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39起,农用车载人6起,其他涉牌涉证2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