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交通局、运管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进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了公路客运车辆清理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延边州交警支队《关于开展公路客运车辆清理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24令和新的GB7258--2012机动车查验规程,集中清理整治随意拆卸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座椅的行为,严格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公路客运车辆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的广大乘客的出行人身安全。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于12月20日组织开发区中队民警与交通局、运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走进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了以重点整治随意增减公路客运车辆座椅、拆卸安全带和改动其它原厂配置的设施设备及三证不符的公路客运车辆清理整治行动。
清理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出1台客运车辆未配备灭火器,2台客运车辆未配备逃生锤,已下发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