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攀法建办〔2013〕8号)的精神,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工作。
我局要求交通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要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宣传。各单位在开展“法律六进”执法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已经开辟的政务公开公布栏、“运政之声”、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及以案讲法活动,向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宣传和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执法窗口,如超限检测站、客运集散点、客运码头和政务中心交通运输许可窗口,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和当前法制宣传重点,积极开辟新的法制宣传平台,使交通运输“法律六进”宣传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重点人员企业,分类开展“法律六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结合工作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学习,尤其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各执法单位更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开展规范化执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各单位在开展执法工作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将执法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日常管理、执法中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对重点企业开展“法律六进”和执法服务工作。交通各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分片包干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六进”和推进执法服务工作,向企业宣传交通行政职能、工作职责、交通执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让各企业、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结合重点工作,针对性开展“法律六进”。各执法单位要结合当前行业管理重点,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六进”和执法服务工作。
三是各执法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工作,要及时开展“法律六进”和推进执法服务工作。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