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公安局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交警支队开展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改善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推动交警三大队“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4月18日上午,交警三大队召开辖区货运企业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货运企业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4月18日上午9时,交警三大队辖区20家货运企业(其中5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交通安全管理员在三大队会议室参加了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杨谊大队长首先向与会人员传达《攀枝花市公安局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交警支队开展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让辖区货运企业充分知晓从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公安部和公安部交管局以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为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工作措施,要认识其整治工作重要性,要强化思想认识。紧接着,杨谊大队长通报辖区近期发生的货车安全事故情况,强化企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主体监管责任理念,并对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一是开展货车驾驶员文明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加强货运车辆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学习,强化企业货车监管,杜绝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货运企业自行进行排查,详实对排查表所列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按时填报三大队下发的“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不准流于形式,必须逐车检查重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交警三大队和车管所,排查和整改结果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大队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三是开展对本来单位2013年货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清查,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最后,交警三大队还与辖区20家货运企业分别签订了《货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国内200多省市级城市,按具体省份和具体城市分类,先选省份再选城市,然后点击”查询”按钮,便可立即浏览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