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港航管理处为贯彻落实好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轨道2号线、九州高架、大象湖朝阳大桥等市重大重点工程及朝阳片区开发建设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美化亮化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全面提升南昌城市形象,配合市有关部门于近期开展了赣江南昌城区段趸船迁移工作。要求2013年10月1日前南昌城区段(赣江水域南起生米大桥,北至英雄大桥)港区管理范围内沿线停靠的趸船一律迁至市政府指定的锚泊地,其他运输船舶不得停泊上述区域。
南昌市港航管理处高度重视,由处领导挂帅,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冒着高温酷暑,走访相关业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并掌握趸船基础信息,了解业主对迁移工作的想法,为政府制定迁移方案提供依据,消除化解一些不稳定因素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