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日,我市局部地区突降特大暴雨,造成山体滑坡、河水暴涨、交通中断、房屋被毁及人员伤亡的严重灾情。灾情发生后,我处本着“灾情就是命令”,金刚处长带领全处职工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去,在市交通局的统一安排下,我处职工分为三个抢险救援小队,一队由金刚处长亲自带队参与清原县瓦北线道路抢通工作;另一队由李鹏副处长带队参与202线东洲区高丽桥的抢通工作;第三队在市交通局张喜森副局长的带领下,安监科同志参与此次灾情最重的南口前镇道路抢修、临时停车场及安置点场地的抢修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难,为了争取第一时间打通灾区的道路,确保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顺利进入灾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我处抢修人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在道路抢通的第一线,饿了吃口面包充饥,困了在车上打个盹,经过全体道路抢修人员的共同努力,提前完成了三条道路抢修任务,为后续抗洪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次抗洪救灾中,我处职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公路人”不怕危险、不惧苦累、勇于奉献的抚顺交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