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总队《关于转发<2011年度华东及周边地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协作会议纪要>和<华东及周边地区20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区域协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皖公交管〔2011〕9号)及《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皖公交管[2011]15号)的要求,1月19日、20日既是华东及周边地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又是全省异地互查活动日。为保障统一行动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阜阳市交警支队于1月17日召开中队长以上干部会议并下发专门通知对集中统一行动工作进行细致部署。支队对各单位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异地互查活动。此次异地互查活动是省总队从严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阜阳城区及太和、界首两地为第一次异地互查地。直属一大队、二大队(各设一个)、太和大队、界首大队(各设两个)要合理安排查缉站点,每个查缉点部署不少于15人配合铜陵支队异地互查小组开展互查工作,行动具体时间支队另行通知。并积极协调刑侦、法制、督察、纪检等部门,做好集中统一行动的取证、鉴定、处罚执行等工作。其他单位也要结合辖区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
二、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路卡口、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等手段,依托设置的市级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采取固定查缉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
三、加强舆论宣传。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采取随警作战、现场曝光、跟踪报道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营造春运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控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珍爱家庭、理性出行。
四、文明规范执法。各单位要加强对民警的执法教育管理,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确保执法形象严整、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