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来宾市交警支队忻城大队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开展教育学习工作,要求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参加为期7天的教育学习 。
9月10日,忻城大队新建成的满分学习室正式投入使用。学习当天,忻城大队对20名违章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首先,大队组织违章驾驶人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片,通过一件件惨痛的真实事故案例,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带来的严重后果,对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让“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观念深入人心。随后,忻城大队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公安部123、124号令、应急措施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详解,向违章驾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并与违章驾驶人进行交流互动,使驾驶人对新交规有了更深的理解。最后,民警对驾驶人提出两点要求:一、驾驶人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测、维护和保养,杜绝“病车”上路;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醉酒驾驶、不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严格按照道路标示标牌通行。
通过此次学习教育,20名违章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平时行车中所犯的错误和不文明行车行为,纷纷表示在今后的行车中一定自觉遵守交通规章,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并积极支持和理解交警工作,警民携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