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扣押、查封、冻结财产,违规处理涉案财物,随意没收保证金等涉案财务管理问题,巩固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统一规范的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西双版纳支队根据州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了交警部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
一、明确了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重点。专项治理的重点单位是:负有执法办案任务的大队、及支队有关部门。专项治理的突出问题。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环节。一是在扣押环节,重点整治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等问题。二是在保管环节,重点整治无专门场所、无财务专户、无专人管理,监督不严,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等问题。三是在移送环节,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等问题。四是在处理环节,重点整治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长期积压涉案财物不作处理、保管不善等问题。
二、规定了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时限
开展涉案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排查清理阶段。从现在起至6月30日,各大队及支队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2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2年以前已办结但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涉案财物保管、涉案财物未处理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彻底摸清底数。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本单位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要高度重视遗留问题,限期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二是整改建制阶段。从7月1日至31日,各大队及支队相关部门要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全面推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制度”,抓紧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监督考评机制”,使涉案财物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对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大队及支队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涉案财物管理重要性认识,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及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重要内容,认真分析本大队、部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现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注重协作配合。要求各大队及支队相关针对执法特点,加强条线指导和日常监督,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整体推进。要求各大队及支队有关部门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始终,建立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支队将适时组成专门工作组,分赴各大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工作发展不平衡、推进不力等问题。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要求各大队、支队有关部门要把责任追究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作为硬措施来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照部署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导致问题频发或因久拖不决引发当事人反复投诉、上访的,严格按照规定对责任领导及民警进行行政问责。对自查工作不认真,甚至边治边犯、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一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要以责任追究作为保障,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各大队及支队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支队将通过简报及时反映,并分阶段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大队及支队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支队专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