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指令后,2名值班民警迅速带领协管员赶赴现场,同时立即向大队长汇报了案情,大队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得知:肇事车辆为无号牌红色“大运125”普通两轮摩托车,摩托车后挡泥板上印有“义岗专卖,联系电话:15193251706”字样,根据这一有力线索,事故中队民警组织另外一组警力赶赴“110指挥中心”调取事故发生路段过往车辆情况,并通过挡泥板上的联系电话与“义岗大运专卖店”老板取得了联系,得知该车于2013年1月19日卖于通渭县北城乡石关村一名叫孔**的年轻男子,根据这一信息立即在公安网上查询,符合该信息的只有一名家住通渭县北城乡石关村老毛川社的孔**符合。次日办案民警将这一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后带领人员赶赴孔**家中,孔**父亲称其长子确实最近在义岗买了一辆摩托车,但近期因家庭矛盾将摩托车买上后在没有回家。办案民警告知孔**父亲尽快联系孔**到通渭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1月31日9时许孔**来到交警大队承认其车是自己的,但车辆在1月29日停放在义岗街道被人偷走,发生事故时其没有骑车,他已经在1月30日中午到义岗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在对孔**询问中从其言语和表情中判断在说谎,随对孔**采取攻心战术耐心开导和认真说服,孔**终于如实供述真相,1月29日下午将摩托车借给了朋友王**,王**在驾驶摩托车肇事后,在义岗街道孔**出租房内和王**商量,先去北城派出所报警假称其自己新买的摩托车被盗,然后再去交警大队认领车辆。在大量的证据和精神压力下,肇事人终于浮出水面,在掌握大量证据之后,办案民警将王**抓获归案。
经审查:2013年1月29日19时许,王**(男,汉族,家住通渭县北城铺乡店儿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的“大运125”普通两轮摩托车,由通渭县城向北城方向行驶至靖天公路杨家咀路段时,将路边行人李**撞伤,并弃车逃逸。
目前,伤者病情已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