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9时许,交警三大队执勤协警熊磊正在西南商贸城下客广场执勤,看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摩托车准备起步的时候,协警熊磊靠前立即将该驾驶员叫停,并且很礼貌的向驾驶员敬礼之后,对驾驶员说道:“请出事您的证件。”驾驶员开始还不理解,说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执勤协警熊磊耐心的给驾驶员讲解,驾驶摩托车辆必须带好头盔在行驶,确保自身安全。经过协警熊磊的耐心讲解后,驾驶员出示了证件,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带好头盔在驾驶,协警熊磊见驾驶员态度比较端正,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给予了口头警告处理,并且开了一张安全警示卡,是为了提醒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在以后驾驶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直到当天下午4时许,出动警力3人,警车2辆,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26起,填写安全警示卡25张。经过当天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有效的提醒了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民警、协警的执勤执法行为,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