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研究制定了辖区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大队长李智伟为组长,教导员张学荣为副组长,其余大队领导以及各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勤务中队领导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充分调动本中队警力,组织实施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实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技术标准,对辖区道路上的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的路口进行重点排查,按照道路、路段、路口等种类,逐一建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档案,并根据登记建档情况会同市政等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大队召集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进行座谈,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走访各单位、部门,公布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运输企业、社团组织和广大驾驶人征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并将排查治理工作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设施的投入,及时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队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与市政、公路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参照城市道路、公路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联合开展排查,分工治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共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