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4日市政府统一开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立足行业实际,严格贯彻实施方案精神,严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综合执法、运管、城市客运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行业管理职能,出台了《开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部门整治责任进行明确、细化,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首先,6月14日在运城日报一版醒目位置发布《通告》,对专项整治政策向社会各界进行告知。6月16日组织运城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同时,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河津、夏县、芮城、稷山4县(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抽调30人组成6个巡查稽查组,对中心城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施全面巡查。执法人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广播录音、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方法,逐街道、逐车辆、逐业户就专项整治的各项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真正使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让广大三轮车经营业户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支持政策,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造势。截至6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共印制宣传手册2000本,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辆次,巡查三轮车1009辆,发放宣传手册1009本,耐心解答群众咨询125人次。市公安交警支队及时向交警系统进行层层发动,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城区实际,以解放路以东、学苑路以西、禹都大道以南、红旗街以北为基准,专门划定交通管制区域,自6月26日起对营运三轮车严格实行限时、限区域禁行,并印发《通告》向全社会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市监察、残联、民政、工商、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能紧密结合自身行业监管实际,分别出台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措施,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工作责任,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有力、步调一致的联合整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