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泸县交警大队始终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在巩果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创新了勤务部署和一系列管理措施,尤其加强了值班备勤警力,休息时间随时保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警力值班,常态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11”事故后,大队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了各级会议精神,比对照认真剖析了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进行了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管理各方面工作措施。自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652起,其中无证驾驶16起、酒后驾驶3起、客车超员5起、超速行驶168起、货车违法206起,非营运车超员3起;向安监、运管、客运公司分别抄告违法5起。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97处,已报告县安监、交通部门。
一、加强工作部署。
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大队多次召开了工作部署会,组织学习了各级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措施,各交警中队也分别召开了部署会进行落实。其中:5月13日晚7时,大队组织所有民警、辅警(除值班人员)其计100余人召开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暨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厅、市局安全大整治工作会会议精神,对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县局分管局领导到会作了进一步部署。会后迅速制定了大整治方案。6月9日下午,大队组各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召开了交通安全大整治推进部署及端午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会上,大队长徐军分别传达了6月7日在县政府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6月8日在支队召开的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会、6月9日在支队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并就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尤其是做好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11”后,泸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全县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施工路段等开展了集中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97起,已报告了县安监、交通部门落实整改。
三、强化运输企业源头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民警对全县客运企业、校车单位、客运车辆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了集中安全教育。同时,对查获的客运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时向安监、运管部门及所属客运企业抄告,作进一步处理。今年以来,已抄告27起。
四、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大量增加了路面巡逻管控警力,机关警力全部参与执勤,分五个秩序组轮流值班,分组到城区开展路面巡逻、设置执勤卡点,参与集中整治。二是在全县主要干道常态化设置交通安全固定检查点1个,临时检查点8个,严格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逐一登车检查,认真落实“七必查”措施。三是每周二、周四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客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闯红灯以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抄告安监、运管及所属运输公司进一步处理,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四是主动联系派出所、镇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严查农村客运、面包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平均每周至少联系辖区派出所、“交管办”开展1次以上联合整治行动,并认真落实“赶场制”,重点整治面包车、摩托车超员、涉牌涉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平安泸州”集中清查集中统一行动、酒后驾驶违法集中统一行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超员、超速、酒驾、毒驾、货车违法、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为提高广大驾驶人和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五进”宣传,对客运驾驶人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加强了阵地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违法处理窗口设置固定宣传点5个,“5.11”后,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大力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六、强化领导督查和指导。
一是为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大队领导按责任分工分片到各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检查和并上路参与中队路面整治行动,5个大队领导每周不少于2次到所联系片区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督导和进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大队领导按分片管理原则,每周不少于1次到所属派出所、镇“交管办”督导交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每次集中统一行动,大队带班领导全程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并参与检查点工作,确保统一行动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