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及市局 《关于进一步推动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为积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建立一支素质过硬、形象过硬公安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交警一大队严格按照上级专项督察工作安排部署,强化措施落实,确保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一、大队案件整体情况。大队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清理程序,对自2011年以来办理的137件取保候审刑事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经排查统计,涉及取保候审人数达138人,均以人保方式取保;对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大队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大队移送司法机关的137件取保候审案件,除14人因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为由决定不起诉和1起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销案件及另有4件还在审查起诉之中外,已有119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二、自查自纠排查情况。大队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作了全方位自查自纠,尤其是针对省厅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所有刑事案件清理要求,以“三清”原则,做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底数清;保证金底数清;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底数清。同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期间,支队和市局相关部门也组织人员专门深入大队抽查督导该项工作,通过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经多方清理排查,尚未发现大队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工作中存在各类问题。
三、急需整改落实环节。大队经过对办理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工作的自查自纠,虽未发现存在问题,但按照当前省厅、市局关于切实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要求来看,还明显有差距,有待强化和改进。包括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工作办理,应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建立台账和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