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交通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开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号召,对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等营运车辆开展车容车貌整治和提高服务水平工作。
一是对车容车貌整治。要求车身外观良好,无脱落掉漆现象,无擅自张贴广告行为;车窗玻璃明净,车内物品放置有序,配套设施齐全无破损,车内清洁卫生,车座完好无损。
二是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司乘人员语言文明,礼貌待客,使用礼貌用语;不侵吞乘客遗留失物,及时交还乘客或上缴公司。
三是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做到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上岗证照齐全,司乘人员服装整齐;营运中不抢客,不拒载,按规定的站点停靠车。
我局将安排人员对以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以达到此次整治工作的预期效果,努力为市民出行提供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