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车驾管便民利民举措,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车驾管服务,交管支队车管所以群众满意为宗旨,积极实施“阳光办证”十一项措施,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一是、完善和更新车管所大厅内和院内的警务公开栏,设置平面指引图,将车管法律法规、办事须知等相关信息上墙公开,设置意见本、投诉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印制《办证指南》小单张等方便群众办事和投诉反映问题。
二是、启用叫号服务评价系统,将车管政策法规、重要事项告知、办事指南等通过演示屏向办事群众进行宣传公告。
三是、进一步拓宽互联网服务渠道,利用网上车管所、车管所QQ、微博等加大车管政策法规、重要事项告知、办证指南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建立“流动车管所”到市区商住区、城区边远地区进行车管政策法规宣传和办理相关车管业务。
五是、积极协调驾驶人管理协会,通过手机短信或邮寄信件的方式为会员提供机动车年检、驾驶人体检和换证等信息,提醒群众及时办理相关车管业务。
六是、在车管办证大厅内设置民警导办咨询岗,将服务窗口前移,为群众提供义务导办服务,挤压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间。
七是、开展非法中介专项整治,联合多警种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积极协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警务室进驻车管所,避免非法中介分子伺机坑害群众。
八是、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主流媒体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车管新政策、新做法,正面引导舆论,避免群众因不熟悉车管政策法规而给非法中介分子以可乘之机。
九是、加大县级车管部门车管综合服务站的推广力度,实行汽车品牌专卖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积极扶持合法中介机构代办车管业务,拓宽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的渠道。
十是、统一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赋予既定权利,接受社会举报投诉,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信息,反映问题,督促整改。
十一是、在办证大厅、档案室、各科目考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将民警的执法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不公开、不透明事情的发生。
交管支队车管所通过严格落实上述措施,群众满意度极大提高,各项服务受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