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123号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之发布之日起施行),124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部令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张川大队车管分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新部令内容,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宣传。部局下发新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后,张川大队车管分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所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新部令精神,要求全所人员要认真学习新部令内容,车驾管业务骨干要尽快熟知新部令内容,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全所业务知识培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新部令内容做到人人熟知。
二、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方案,重点对新部令内容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民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车管民警掌握新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水平,大力开展岗位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并完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机制,做到有培训、有考核、有奖惩,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车管分所认真组织宣传策划工作,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重点对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和日常管理、便民服务措施、校车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在车管所、驾校、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等场所公布新部令内容,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学校以及乡镇、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尽快提高新部令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