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早上7时40分,大队浔南中队指导员朱晓明带领民警在荷花垄高速路口处站高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例行检查。期间,发现一辆从高速驶下的车牌号赣G95XXX的中型普通客车,车上共有6人。检查中,司机胡某不仅无法出示驾驶证,还借口推脱“不是载客营运,只是送家人来九江,顺便把车辆送去年检”。民警当即怀疑胡某涉嫌无证驾驶,于是准备将司机胡某带回浔南中队,但胡某的家属却坚持坐在车上,拒不配合下车。民警无奈,只好不断与家属进行沟通劝说,这才顺利将这些家属请下车,并将车辆暂扣在停车场内。
经查,63岁的驾驶员胡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驾驶证,系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民警告知他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时,胡某不仅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字,还一味强调,“我不是载客营运,就是开车来九江年检带家人来玩,况且没证我都开了四十年的车,能出什么大问题啊”。而他的女儿也坚称,“我爸开了几十年的车,就算他没有证我也信得过他的技术”,两父女均对无证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持无所谓态度。
据在场的执勤民警强调,“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况且无证驾驶营运车辆更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则不堪设想。所以,对于营运车辆的任何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交管部门都是坚决予以查处的”。
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胡某无证驾驶营运车辆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