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水大队在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思想认识立足于高、处罚措施立足于严、宣传氛围立足于浓、工作部署立足于细,始终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
一是思想认识立足“高”。大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次明确整治工作目标,细化整治重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的工作目标量化责任制,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中队和每位民警,由交管科对各中队执法数据实行“日统计、周排名、月考核”。同时要求参战民警务必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作为预防夏季事故的得力举措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坚决对各类涉牌涉证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二是宣传氛围立足“浓”。一是充分借助县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套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套牌车的重要意义,对套牌车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在车管业务、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窗口、客运站场以及交通安全村(校)等场所,采取刷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机动车套牌交通违法活动之中,对群众举报的套牌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是任务重点立足“细”。在集中打击机动车套牌等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大队将下列违法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即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用反光的光盘、专用反光牌照架、红布条、化学药水等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安装非法定号牌及标识;驾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盗抢、走私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临时号牌等。
四是处罚措施立足“严”。大队要求各中队充分发挥路面主战场阵地优势,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安排,在车辆通行较多的城区、公路或套牌车经常出入路线和活动区域设立执勤点,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查控。对发现的套牌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重处到位,做到处罚一人、教育多人的效果,为有效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打好基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