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窗外抛物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创建”活动,8月7日—8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党办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共汽电车管理处、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对我市人民广场、欧亚卖场、中东市场、长春站、东风大街等大型商业圈集散地公交车终点站、途经站点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此次检查,各公交企业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车外抛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车厢内明显位置设置垃圾箱、粘贴禁止向外抛物的宣传标语。
公交集团的徐秀丽部长带领营运安全部的全体员工,深入分公司及其营运线路,检查车厢内设置垃圾箱、粘贴禁止向外抛物标语,各分公司经理及管理人员也都在线路上检查和督导。西昌公司119路车队在终点站悬挂“保护环境、爱护家园、城市清洁、人人有责、乘车时禁止向车内外抛物”的宣传条幅,向市民发放宣传单。南通公司13路在终点站悬挂“创文明优质服务、建和谐舒适公交”的宣传条幅,并在车厢窗户上粘贴“文明从你我做起,禁止向车外抛物”的标语。郊线公司102路的司乘人员在站点上下乘客时语音提示乘客“做文明市民、禁止向车外抛物”。 东盛公司238路在车内设置文化主题车厢,针对此次禁止向车外抛物活动要求,积极响应号召,在车窗上粘贴卡通式宣传标语,向乘客宣传禁止向车外抛物的文明行为。160路、62路、2路、17路、6路、306路、22路、3路、52路在每个车厢内设置一个垃圾箱外,还在车窗上增设4个小型垃圾箱,能够更好的方便乘客,促使乘客尽量避免向车外抛物。
除公交集团外,其他民营公司也积极落实此项活动,如元亨公司292路、金瑞公司154路、坤隆公司150路、三维公司254路、沪办公司259路的经理能够在终点站自查自检,禁止司乘人员向外抛物行为,对车内进行清扫时能够将垃圾装进垃圾袋中。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信泽公司126路车号吉AA1092,在太阳城终点站检查时,车内没有禁止向车外抛物的宣传标语,司机桑红来向车外扔报纸,当询问是否知道此次专项活动检查时,称其公司没有传达;
2、西南公司245路车号吉AA4961,司机在欧亚卖场营运时吸烟,车辆卫生不合格;
3、挚强公司193路车内垃圾箱不规范;
4、西北公司185路车号吉AC4098,车内没有禁止向车外抛物的宣传标语,车辆卫生不合格;
5、大地公司255路车号吉AD7306,驾驶员郭海君在人民广场终点站车内吸烟;
6、宇航公司251路车号吉AB1888、吉AB1817在欧亚车百站点敞门行车,吉AB1957司机开车打电话;
7、金瑞公司135路车号吉A38030、吉A38017在欧亚车百站点敞门行车,吉A38083车内没有垃圾箱;
8、元亨公司159路车号吉A35911车内没有垃圾箱,151路吉AA2222在欧亚卖场8号门敞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