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亲友团聚,多喝几杯酒可以理解,但若酒后驾驶机动车,那就是触犯法律,得承担相关责任了。大年初四晚上,一名醉酒骑摩托车的男子,在滁州人民广场附近被交通民警查获。
当天晚上,滁州交警一大队放弃休息,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9时50分许,凤凰路与南谯路路口,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沿凤凰西路由西向东驶来,晃晃悠悠进入民警视野。或许看到民警后过于紧张的缘故,男子慌乱中使得摩托车与旁边一辆轿车发生刮擦。
民警见状迅速上前,闻到骑车男子身上满身酒气,遂将其控制。经呼气检测,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值是93mg/100ml,确认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此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也没有入户登记。
民警询问获悉,该男子当天中午已经喝了一顿酒,晚上和家人聚餐时又喝了2两白酒。目前,男子已被移交刑警部门追究责任。另据悉,过年期间,这是滁城交警查获的唯一一起醉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