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7时50分许,市公安交管支队三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十里大道与德化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一辆蓝色两轮摩托车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被民警拦下。民警对驾驶员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暂扣摩托车。
经查,该摩托车原始号牌为赣G7XXXX,为瑞昌市码头镇朱某所有,于去年11月在瑞昌码头镇被盗。民警与失主朱某取得联系,他惊喜地表示,“没想到丢了的车还能再找回来!”目前该案已移交瑞昌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处理。
民警表示,“为进一步打击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将重点查处路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套牌、假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机动车侵财性案件的势头。”同时,还提醒驾驶员在车辆被盗后务必前往派车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