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甘谷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开展。
一用标准的敬礼动作展示民警精、气、神等良好外观形象,使违法者赢得尊重,表明执法程序开始,拉近与被管理者的距离,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做好铺垫。
二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使用规范语言,正确引用法律条文,使违法者感受到民警良好过硬的业务素质,进而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工作。
三执勤民警在执法告知时,一定要做到简洁明了、清楚到位,最大限度维护的当事人的权益。
四执法程序不合法是引起群众投诉的重要原因,也是公安交警部门在诉讼、复议中败诉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求执法民警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
五民警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听取完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要双方进行质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有效减少投诉。
六执勤民警必须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收集证据的功能,对路面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既监督保护了自己,又收集了证据。
七执勤民警要做到“三准确、三不处罚”,即识别违法行为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罚标准准确;违法行为不确定的不处罚、证据灭失的不处罚、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不处罚。
八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方法要灵活。对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违法行为有异议且证据不充分的,指出其行为危害性,教育改正后放行;对有争议,当事人难以说服的可以冷处理,也可以交由其他民警处理,转移化解矛盾;对待不服从管理、故意纠缠、甚至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者,必须冷静对待,对执法有利的话可多说,不利的话不予正面回应,力争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