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10时许, 高速二大队民警贺永洲在路面由南向北巡逻时,当行至长深高速1778KM+500M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HH***9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该车驾驶员在车旁来回踱步,且车辆后方未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车辆危险报警灯也未打开。见此情形后,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询问情况,并督促驾驶员立即打开车辆危险报警灯,并在车辆后方2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经询问得知:苏HH***9车辆由于高温天气在驾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胎,遂停车路边准备对已爆车胎进行更换,停车检查后,驾驶员张某发现车上未携带千斤顶和撬棒等。民警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从警车上找来千斤顶和撬棒,并帮助驾驶员一起将已爆车胎取下,换上备用轮胎。驾驶员张某连声感谢民警的热心帮助,民警临行时叮嘱他:高温天气要时刻关注车辆状况,遇到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一定要将车辆停在安全地带,同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再对车辆进行修理,如若遇到困难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