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23时33分,秦安县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五营乡大地湾博物馆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车辆将一行人撞伤后逃离现场。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出警,并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电话协助五营乡派出所前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抢救伤者。五营乡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反馈信息称,伤者经陇城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确认已死亡。
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4月18日凌晨1时5分,大队事故民警到达现场。现场位于五营乡大地湾博物馆门口路段,除了路面两道长40米的刹痕外,未发现肇事车所留碎片,路面遗留有死者两只鞋子及一滩血迹,肇事车辆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物证。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在路右水渠发现一五菱车前标志,民警经过比对,确定肇事车辆为一款五菱之光或五菱扬光微型面的车。由于案情重大,大队长刘根锁当即下令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并迅速成立由大队长刘根锁任组长,教导员王东成、副大队长徐俊杰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4.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并安排事故民警对现场进行进一步的细致勘查,提取痕迹物证。
全警动员、全面排查
在确定车型后,大队车管民警连夜调取了莲花、五营、陇城三乡镇的五菱车车主、驾驶员等详细信息,18日早7时,大队长刘根锁立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对下一步的侦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分析,大队决定兵分五路:一路由副大队长徐俊杰带领办公室民警前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路段监控资料,了解更详细的情况;一路由教导员王东成带领人员对陇城镇的五菱车进行逐一排查;一路莲花中队长安军带领人员对五营乡的五菱车进行逐一排查;一路由道路中队长李学忠带领人员对莲花镇的五菱车进行逐一排查;一路由事故股股长任久思带领民警进一步收集现场证据,做好家属稳控工作,并发动社会群众,进行有奖举报。
发现肇事车辆
4月18日14时47分,教导员王东成在排查陇城镇赵王村一辆五菱车时,在陇城镇凤尾村与张沟村交界处路左一田地中废弃的瓜房后面发现了一辆面的车,出于办案民警的警觉,他停车后走到田地中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破碎,前保险杠破损,车辆标志缺失,经过现场遗留物的比对,确定该车就是“4.17”事故的肇事车辆。
嫌疑人主动投案,案件成功告破
在找到肇事车辆后1小时20分后,肇事嫌疑人出于各方面的压力,于4月18日下午16时07分到秦安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这起历时15小时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