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关于聘任黄山区社会矛盾专业首席调解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近日,经区直各单位推荐,区综治办、司法局审核,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桂安全等18位同志为黄山区社会矛盾专业首席调解员。聘用期限为三年。在18位社会矛盾专业首席调解员中,就有交警大队聘任的两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专业首席调解员。
交警大队聘任的两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专业首席调解员,是面向全区范围,打破地域、行业、年龄和专业限制开展选聘的。专业首席调解员实行聘任制,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三年。根据化解矛盾情况,实行按绩奖励制度。这两名专业首席调解员均为中共党员,一为曾经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退休民警,一为曾经担任区司法局长、具有律师资格的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