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2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局机关(含执法局,下同)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局机关公务员、运管处和路政所参公人员(下同)的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来确定考核结果;局机关、运管处和路政所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一样,即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来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时间
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在2013年1月6日(星期日)上午进行,执法局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在1月7日(星期一)进行。
四、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年度考核一方面由个人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方面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测评,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及具体工作表现,对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并填写在个人考核登记表中的“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内。
4、考核单位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局党组或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等次。
6、考核结果公示。局考核办公室将局党组审定的结果通知到各单位的考核办公室,由各单位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张贴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各单位工作人员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给本单位的考核办公室。各单位考核办公室把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格(纸质表和电子表,分别见附件二、三系列)于2013年1月15日前交到局人事科,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核等次材料要单列(见附件二、13表)。
7、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由人事科统一报人社部门备案。
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核材料由局统一报送市分管领导填写考核等次意见,再送市人社局备案。
8、市人社部门考核备案后,人事科负责通知各单位考核办公室领回考核相关材料;各单位考核办公室应告知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并要求其本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上意见和姓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到单位的考核办公室;各单位考核办公室收齐《年度考核登记表》后按干部、工人类别进行归类,在3个工作日内交到局人事科。
五、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分配
评选优秀工作人员名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单位总人数15%的人数进行控制,其中:局机关7名、执法局13名、运管处4名、地方公路路政所1名、地方公路总站3名、质监站3名、局机关服务中心1名(见附件一)。单位领导与其他工作人员名额也应按实际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可由各考核单位进行综合平衡,但不能突破限制名额。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公务员的个人考核登记表中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的填写要求:局长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填写;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运管处处长、执法局局长的由局长填写;局机关各科室正、副科级干部,执法局副局长,运管处副处长的由局分管领导填写;局机关的科员及其余工作人员由其所在科室科长填写;执法局和运管处的科、室、大队负责人由其单位正职填写;执法局和运管处其余工作人员的由其单位分管领导填写。
2012年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的个人考核登记表中“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由局长填写;事业单位副职领导的个人考核登记表中“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由局分管领导填写;事业单位其余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登记表中“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由其所在单位正职领导填写。
2012年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附件:
一、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二、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格系列;
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格系列。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