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清远市公路工程材料(2013年5月份)信息价的通知
清市交函〔2013〕344号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材料信息参考价格发布有关事项的批复》(清市交复函〔2012〕31号),经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调查、测算,现将清远市公路工程材料信息价(2013年5月份)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就工程计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材料价与发布的信息价进行比较,价格差异超过5%的,要具体分析原因,并与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进行核实。
二、每月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仅供我市公路建设参考,不适用于省管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如采用发布信息价为工程结算依据,必须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表中材料信息价为当月各县(市)平均价格,其他材料信息价请参考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
附件:清远市2013年第5月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