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要求各地要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可能出现的情况和交通流量的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包括信息保障、指挥调度、力量组织、岗位部署、分流措施、清障措施等。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容易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这一薄弱环节,精心制定防范和处置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预案和工作机制。
各地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加大夜间和凌晨雾情多发时段的巡逻,特别要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重要的县乡公路等易起雾路段以及临水、近山路段和大桥、隧道、涵洞路段的巡逻密度,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一旦出现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调整警力部署,调集警力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对路面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和违法停车等能及时发现、施救、处置、清除现场,确保不留多车相撞的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要针对雨雪雾天气造成的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等问题,利用道路出入口及服务区,提前组织疏导、分流,通过开启警灯、车载电子显示屏和利用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警示过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要尽量减少使用全路段封闭的措施,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必要时可采取警车带路、集中通过的方式,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封闭道路的,要及时设置提示标牌,引导车辆提前选择绕行路线。特别是对已进入高速公路管制路段的车辆,要通过车载喊话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引导驾驶员控制车速,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
各地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经营单位特别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增设交通安全警示设施,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应急抢救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