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市客运行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客管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主任罗彦远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春运工作方案,召开了春运动员大会。城区各出租汽车公司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实行公司管理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要求春运期间各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和分管春运安全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市区,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市区的应向市客管处报告。通过手机短信向驾驶员发布了《严禁出租汽车春运期间擅自涨价的通知》,规定春运期间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一律不得上涨,如不按规定收费,不打表计程,不按表收费的,将按规定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服务资格证。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春运期间共受理举报投诉19起,回复19起。查处出租汽车违章违规行为19台次,各类非法营运车辆200余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