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君山大队接警后,大队长吴晓波迅速起动重大交通事故追逃应急预案,亲任追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大队长何建强率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勘察。根据车辆碾压痕迹、散落物(丰田车标志、黄色碎片)及车辙方向,吴晓波召开了现场侦破分析会。进一步明确了侦破方向和侦破分工,确定了以车找人,发动群众,警地联动的侦破思路。迅速展开警力,第一组为追逃组,沿肇事车辆可能的逃跑路线进行摸排;第二组为信息组,联动林角佬派出所对事故路段监控录像进行调阅排查;第三组为现场复核勘察组,进一步对事故现场进行细目勘察;第四组为走访调查组,对事发路段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西城办事处书记张纳、主任吴朝军主动赶到现场进行协调。22时40分,追逃组传来消息,洞庭湖沿湖大堤林角佬段有一台被遗弃的且明显有撞痕的老款黄色丰田牌桥车,经初步认定有可能是肇事车辆,吴晓波迅速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全体参战民警和地方领导,经协调,排查走访组连夜召集附近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负责人员,对嫌疑车辆进行比对,其中双元村负责人说,该村龙湾组湛某某有一台老款黄色丰田牌桥车,并电话联系湛某某,湛某某手机一直关机。办案民警赶到湛某某家中,通过对其父母做工作,迫于实事,承认是湛某某开车撞了人。肇事者湛某某面对公安机关强大的证据压力,于第二天7时30分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2013年5月21日20时许,湛某某(岳阳市君山区西城办事处人)驾驶号牌为湘F1****的小型汽车沿君山区光明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行至君临天下路段时,将由东往西横过马路的行人陈某某(岳阳县月田人)撞到,致使陈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湛某某利用夜暗驾车沿光明北路逃离现场,将肇事车辆遗弃在洞庭湖沿湖大堤上,告知父母后,关闭手机,藏匿起来。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等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