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事关运输经济秩序和道路运输安全,为巩固2012年“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全市各级运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在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对危货运输、旅游运输、包车运输、出租车运输以及张长、张桑、张武、张龙、张永、张慈线和驾培市场、维修市场存在的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改装”、“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按约定营运”、“逾期维护和检测”、“逾期审验”、“逾期投保”、“无故甩客绕道拒载”、“不按规定打表”等违法违章行为开展“打非治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