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落到实处,驾考中心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个一”活动,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一次大规模宣传活动。驾考中心积极与宣传处牵手,充分利用舆情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深入辖区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参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有效促进工作开展。
二是开展一次大规模专项整顿。驾考中心积极与秩序处联合,制定勤务方案,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参加定期审验、交通违法积分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发现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和发证地车辆管理所,发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暂扣驾驶证,并要求当事人参加学习和考试。
三是开展一次宣教民警集中培训。本中心与车管所共同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大队宣教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部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运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114号)、省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黑公交[2012]155号)及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具体操作流程。
近期,驾考中心将每日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取“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换证、超分、逾期未审验、系统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告知、AB驾驶证免予审验告知信息、AB驾驶证因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AB类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告知、AB类驾驶证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告知、驾驶证实习期结束三十日教育考试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异地备案审验告知、AB驾驶证因连续三个周期内未审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事前告知、超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提前告知、AB驾驶证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告知、非AB驾驶证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告知”等17项驾驶人告知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确保驾驶人时时掌握驾驶证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