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省交警总队《关于集中开展全省道路交通违法“清网行动”的通知》要求,松原市扶余大队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网行动”。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一是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超速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二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未按期限参加年检的;三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未按要求进行报废的;四是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抓拍车辆内部照片存在超员现象的。按照总队提供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处理。
二要采取合理的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集中告知。各地要根据分发的机动车信息,采取电话、发短信、进企业、下发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尽快接受处理。
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各地要组织警力与辖区全部客运企业、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以及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见面活动,集中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观看一次交通事故宣传片,讲解一次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升驾驶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三是开展集中清理。各地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裁量标准,对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违法信息实施处罚。对逾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重点车辆,认真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同时,采取上门查处、突击行动、加大路检路查等方式,对违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各地要把列入“交通违法清网行动”重点范围的机动车违法信息导入交通技术监控拦截系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是开展集中曝光。各地要对交通违法信息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统计,确定网上交通违法信息仍未接受处理数量较多的单位,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集中曝光,公布其车型车号、车主姓名、所属单位、违法行为,敦促相关人员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教育、震慑其他机动车驾驶人。
五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清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