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交警大队民警在发现辖区内发生火情的紧急情况下,及时正确处置,有效将火情危害降到最低,未出现人员伤亡和大面积交通拥堵状况。
2月24日元宵节当晚9时12分,一中队沈铁岗执勤民警吴东升巡逻时,发现沈铁路林韵春天小区正门处一鞭炮销售点突然发生爆炸,并引燃了其它待售的鞭炮,又接连发生三次小规模爆炸,火借风势迅速向四周蔓延,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而且销售点附近停放着林韵春天小区业主的多台机动车,一旦引燃车辆势必将引发更大事故,情势极为危险。面对这一突发的紧急情况,民警吴东升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及时向大队调度室报告了情况,并通过电台请示中队领导,协调周边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共同开展交通疏导调流工作。
大队调度室接警后,即刻通知了消防队。5分钟内,正在路面巡视的副大队长屈志刚、交通科长白纯华、事故科副科长苗永军及一中队中队长谢程迅速赶到现场,副大队长屈志刚亲自组织民警封闭事故现场,采取设立警示牌、拉开警戒带、周边路口远端调流等应急措施,果断开辟出一条消防车通往现场的“绿色通道”,并指挥地方车辆绕行,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经过消防官兵和交通民警的奋力救援,仅用半个小时扑灭了大火,确保了过往车辆和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