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企石镇华海学校一名校车司机成某持假驾驶证、假身份证驾驶校车行驶在企石东山路段时,被企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交警依法对成某作出罚款6500元的处罚,并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12分。最终成某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沉重代价。
4月3日上午,企石交警大队民警在企石镇东山路段检查过往校车。当检查到华海学校一辆校车时,交警发现该车司机“刘某”持有的驾驶证和身份证有造假嫌疑。经警务信息平台比对,认定“刘某”持有的驾驶证和身份证是假证。
在企石大队询问室里,司机“刘某”交待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刘某”并不姓刘,而是姓成,今年已经61岁,自己一直有合法的A2驾驶证和身份证,具备驾驶大型客车的资格,是一名为华海学校开校车的老司机。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年龄超过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牵引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的驾驶证;年龄超过60周岁的校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在2012年的驾驶证年审时,成某的A2驾驶证已经降级为C1驾驶证,所以成某已经没有资格驾驶校车。成某不甘心就这样“被下岗”,还想继续开校车,于是就在今年一月找假证贩子套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一张假驾驶证,就这样成某摇身变成了“刘某”,一下子让自己“年轻”了12岁。“聪明反被聪明误”, 成某自以为自己的“小聪明”可以瞒天过海,虽然瞒过了华海学校安全负责人的眼睛,最终还是没有逃的过交警的“法眼”。
聘请了使用假证的司机,校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华海学校负责人解释:“成某在我们学校开校车几年了,我们没有想到他的驾驶证会过期,也没有认真查验他的驾驶证,这件事对我们教训很大,以后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有驾驶员的证件一定会定期拿到交警大队来验证。”校方负责人当场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以后一定不会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