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9时许,衡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正在市区永兴路中心街口开展查处酒后驾驶统一行动。这时,一辆灰色面包车自西向东驶入民警视线,该车在距离路口20米处猛然刹车,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打开车门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司机拒不出示驾驶证,并拒绝提供真实姓名,只是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民警见状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但司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拒不配合,最后在民警的劝说教育下才勉强进行测试。
经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71mg/100ml,属酒后驾驶行为。司机见抵赖不过,这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民警随即通过网络查询到了司机尚某的具体信息,令民警惊诧的是在今年1月3日尚某已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一次,没想到短短间隔十天之后,便再次因酒驾被查获。民警对尚某的酒后驾驶行为予以了严厉批评,并对其处以罚款并记12分,同时因司机尚某一年内两次酒后驾驶,其驾驶证亦将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