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成立了专门突击队,在每日两整治基础上,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4月15日20时20分,突击队交警刘伟发现一辆摩托车沿问津街由南向北行驶时忽快忽慢,行迹十分可疑,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见交警过来,欲掉头逃走,被交警及时拦下。交警一靠近该驾驶人就闻见了很浓的酒味,发现其神色慌张,让其出示相关证件,他却找各种理由逃避检查,并不配合。此时,巡逻至此的大队长辛传林耐心地劝说,讲清利弊及后果,驾驶人却依然拒不配合,对其将可能面临拘留的惩罚还说“体验体验”。
交警在用酒精测试仪对这位驾驶人进行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时,已出现醉态的司机无法完成。于是交警将其进行约束并带至市司法鉴定中心,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95.77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目前已对这位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实行刑事强制措施。